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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与条例的规定。

2、招标代理应熟悉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流程、熟悉项目情况。

3、准备招标资料,完成招标申请。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拟定资格预审文件,接受投标报名同时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6、接受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资格预审,进行资格预审公示,确定正式投标人。

7、编制招标文件送业主、招标办审查,形成招标文件评审表与招标文件。

8、编制标的或投标控制价。

9、组织招标会、现场勘查、招标答疑、收标、开标、评标。

10、协助确定中标单位,完成招投标情况备案,进行中标公示。

11、确认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12、整理全部招标资料,形成招标备案资料交与招标办、业主,将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的招标备案表交与业主形成招标档案。

13、拟定中标单位的合同,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商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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