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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注协发挥专业优势 贯彻省纪委要求 为党风廉政三大专项工作提供保障
发布日期:2018-11-05 发稿人: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落实省纪委蒋卓庆书记在2018年3月29日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调研时提出的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扶贫专项核查、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和村级账务管理的指示精神,省注协积极行动,根据厅领导多次召开的专题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布置全省落实,采取配套措施,积极配合推进,为党风廉政专项工作的扎实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和保障。
一是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开展工作。省注协与厅相关处室进行沟通协调,制定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参与扶贫专项核查、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和村级账务管理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参与各项工作的实施主体和人员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时间进度和奖惩措施等。经厅领导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上报省纪委。
二是印发文件,布置各市注协和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落实实施。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省注协联合印发了《关于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参与扶贫专项核查、村级财务管理和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会协党[2018]8号),对行业参与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
三是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三大专项工作相关措施的落实。关于扶贫专项核查,明确规定:对主动报名提出参与核查的事务所和近三年获得表彰的优秀党支部所在事务所优先安排,受到过处罚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参加。全省294家设立党支部的事务所经批准报名参与核查。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6家会计师事务所、92名人员(其中党员注册会计师58人)参与具体核查工作;关于村级财务代理,明确规定:为扶持中小事务所发展,并方便就近服务,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省注协优先推荐全省综合评价AAA级以下的中小事务所及具有村级财务代理经验的事务所参加。受到过处罚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参加。省注协推荐150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相关村级财务代理人关工作,截止目前,38家会计师事务所代理了1192个村(社区)财务,其中经济薄弱村121个。省注协制定印发了《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代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规范指引(试行)》,积极指导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村级财务代理工作;关于科研经费财务代理,省注协推荐150家综合评价AAA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相关规范指引正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