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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试点推行村级会计核算会计师事务所代理模式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发布日期:2018-08-08 发稿人: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抓好集体存量资产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江苏省纪委、监委、财政厅、农委下发《关于印发泰州市积极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系统工作情况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泰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验。在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经济业务量大的地区积极推广村级会计核算会计师事务所代理模式,进一步强化第三方机构对村级财务的服务和监督,稳步提升会计核算的专业化水平。
为切实增强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利益,近日,江苏省财政厅驻厅纪检监察组长韩虹、副厅长赵光、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家龙及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有关人员就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第三方代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在完善软件、简化流程、优化内控、强化人员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赵光副厅长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构建村级财务会计代理试点第三方服务平台中,为扶持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优先推荐全省3A级以下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村级财务代理试点工作。经过事务所正式申报、资格审查等程序,最终确定150家会计师事务所入选村级财务会计代理试点第三方服务平台。按照试点地区就近原则,试点村从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的第三方服务平台中选取一家代理事务所,并与之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试点时间为期1年,从2018年8月1日开始至2019年7月底结束。委托期间,会计师事务所将利用村级会计师管理信息化支撑平台,进行村级财务会计管理,提供政策咨询、财务建议、培训服务、协助建立制度等,参与村集体重大经济事项的监督、审计,代理全部村集体账目,负责所有报账、记账、复核等工作。
对入选村级财务会计代理试点第三方服务平台的事务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适时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江苏省财政厅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村级财务代理试点工作。